无城镇:“四实招”做好“法律明白人”培育工作
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,创新和发展好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无城镇通过“选、育、管、用”四实招做好“法律明白人”培养工作,着力打造一支受群众信赖、法治素养高、有事用得上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。
注重“选”,保障队伍质量
无城镇严格程序,细化流程,以村(社区)为单位,通过自荐或推荐、考核选拔、审核公示等步骤确定“法律明白人”人选。截至目前共培育204名有法治素养、愿意积极参与法治实践、办事公道且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“法律明白人”。
突出“育”,提高履职能力
采取“线上+线下”相结合的培育模式,线下通过“以会代训”“以案释法”、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培训;线上通过网络研修、旁听庭审等方式增强法律意识,增强履职能力。
强化“管”,促进专业规范
无城司法所负责与村(社区)“两委”衔接,及时掌握“法律明白人”参与普法依法治理、开展法治实践等履职情况。加强跟踪问效和正向激励,持续推动“法律明白人”队伍专业化、规范化,对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,对不认真履职或存在不适宜担任“法律明白人”情形的,实行动态清退。
围绕“用”,注重实绩导向
依靠“法律明白人”扎根一线,人熟、地熟、事熟的优势,充分发挥法律法规“讲解员”、矛盾纠纷“调解员”、社情民意“传递员”、宣传活动“组织员”、法律援助“引导员”五个“角色”作用,持续释放基层法律服务新效能。(王昊)
责任编辑: 赵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