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城镇司法所:基层调解有力量 排患解纷有温度
近日,无城镇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,成功化解了一起民事纠纷。面对双方当事人的感谢,无城司法所调解员表示能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、服务群众是职责所在。
无城镇坚持和发扬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选拔、使用一批老党员、老干部、老教师为调解员,将他们扎根基层经验丰富、资深有威望的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效能优势。调解员在受理登记近日发生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之后,充分了解案情。得知双方当事人因雇佣关系,被雇佣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,针对医药费等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,调解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告知权利义务,阐明利弊,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。重点围绕争议焦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,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交流,梳理法律关系,释明法律条文的规定,说明纠纷中的责任承担,摸清双方能够承受的数额,在大家都可以承受的范围内,将数额往中间靠一靠,最终达成合意,雇主赔偿陆万伍仟元,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
人民调解不仅仅要化解矛盾纠纷,更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,下一步,无城镇人民调解调委会将继续秉承“以和为贵”的理念坚持法调、理调、情调三结合,使调解工作更具温度。坚持发展“枫桥经验”,加强与村(社区)的联动,扩大法律知识宣传覆盖面,加大纠纷化解工作力度,切实实现“矛盾不上交”。(无城司法所 朱丹丹)
责任编辑: 赵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