贯彻《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》重在宣传执法与监督共同推进
市民与宠物如何共处,是一个需要重视的社会治理问题,通过立法来规范管理是必由之路。去年11月,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《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》,这部与市民息息相关的地方性法规,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。如何更好地通过条例来促进市民文明养犬?如何通过这一“良法”达到“善治”的目的?本次市人代会期间,很多代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。
“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,城乡居民饲养犬只数量日渐增多,但因不文明、不规范养犬带来的社会问题也随之增多。比如犬只伤人,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;犬吠扰民、犬便乱排等,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市容环境;遗弃犬、流浪犬数量增多,增加了不安全因素和城乡管理的难度。所以群众要求加强养犬管理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。” 市人大代表、无为市司法局赫店司法所所长季毓桃认为,我市养犬管理条例的颁布及时回应了广大市民对治理“犬患”和营造整洁优美市容环境的期盼,也预示着我市养犬管理即将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。
“养犬看似小事、私事,实则是关乎公共利益、城市文明的大事。记得我曾经办理过一个非法行医案件,案发起因就是一只流浪犬咬伤了数名群众,不具备医疗资格的村卫生室给伤者接种了无效的狂犬疫苗,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。当时在办理这个案件时,我就在思考,为什么流浪犬没有人管,任它游荡直至发生惨剧?现在随着条例的即将施行,这个问题迎刃而解?!?季毓桃说,条例规范了养犬行为,明确了公安机关的养犬主管部门地位,对养犬实行分区域管理,严禁在重点管理区域养烈性犬,在城市携带犬只外出有严格的规则限制,如佩戴犬牌、全程牵引、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等,对犬只免疫和登记作了明确规定,同时条例针对养犬人和养犬管理部门分别规定了法律责任。一系列具体规范化养犬规定,对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、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立法是基础,执法是根本,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。条例的落地见效,需要养犬人、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。如何让条例更好地得到贯彻与执行?季毓桃提出了自己的建议:“首先就是宣传。建议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文明养犬知识、狂犬病防治知识、《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》内容的宣传引导,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养犬管理活动,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养犬、文明养犬,共同营造文明规范养犬的社会氛围,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形象,全力打造平安、文明、法治的芜湖形象;其次是执法。犬类监管工作,应该像交通违法处罚一样,主管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并核查属实的,就必须根据条例规定对养犬者进行相应处罚,对犬只进行相应处理;最后是监督。在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,切实加强对条例涉及的各执法单位,如公安、农业农村、城市管理等部门的检查、监督,确保条例贯彻有力、执行到位,以便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。”记者 李林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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